國家質檢總局近日組織對單元式空氣調節機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蘇、安徽、山東、廣東、浙江等7個省、直轄市34家企業生產的34種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8.8%。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個別產品名義制冷量不合格。推薦性國家標準GB/T17758-1999《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規定,單元式空氣調節機產品的實測制冷量應大于等于名義制冷量的95%。抽查中有個別產品名義制冷量為31730瓦,實測制冷量為28726瓦,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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