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冷網】網購大件家電有了糾紛如何解決,是按照商家的標準執行還是按照網購平臺的方法執行?由于標準不一,讓不少消費者在網購大件家電時出現維權困擾。z*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了《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其中家電類產品正式被納入了7日無理由退貨的范圍,該辦法從2017年3月15日起正式執行。
新規出臺統一標準
家電產品的售后服務一直是家電行業難以掩蓋的痛處。家電類產品一般涉及送貨、安裝等問題,本身就比較麻煩,僅有部分電商表明家電產品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但是條款均是由電商自己擬定,比較嚴苛,例如要保證包裝完整等等,其實這些都是不合理的。
《辦法》中明確指出: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這就意味著,產品開箱不再能夠成為電商拒絕7天無理由退貨的理由。
新辦法還明確了商品“不完好”的定義:進行未經授權的維修、改動,破壞、涂改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指示標貼、機器序列號等,有難以恢復原狀的外觀類使用痕跡,或者產生激活、授權信息、不合理的個人使用數據留存等數據類使用痕跡。
處罰加大明確權責
《辦法》中第七條明確規定了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商品性質,經過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后可以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主要包括:一、拆封后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比如貼身內衣等。拆封后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如具有保鮮、保質要求的食品等。二、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后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三、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據了解,《辦法》對退貨程序及相關退款方式進行了明確約定,同時對于網絡商品銷售者擅自擴大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范圍的,將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辦法》強調,作為電商平臺企業要重視消費維權工作,暢通投訴渠道,建立和完善s*問和先行賠償制度,提供快速解決消費糾紛的“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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