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占到我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20%,制冷劑是除甲烷和氧化亞氮外的我國第三大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源,理論上講通過避免泄漏可以實現制冷劑的零排放。”關注制冷劑行業多年的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首農食品集團知聯會會長唐俊杰在今年兩會期間再次提交了有關制冷劑行業的相關提案。唐俊杰建議,建立可交易制冷劑回收憑證制度,加大制冷劑回收相關財政和政策支持,實現制冷劑減排。
唐俊杰表示,制冷劑泄漏發生在制冷劑生產、設備生產、設備安裝、設備運行及維修和設備拆除等過程,因此做好上述過程的泄漏控制是實現制冷劑減排的關鍵。
目前,我國主要通過安裝維修人員培訓和實施設備回收標準等方式加強制冷劑管理,然而,我國制冷劑年回收量不足年使用量的3%,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明顯。唐俊杰解釋道,造成這一問題主要原因是回收成本高,無法形成自生產業鏈。目前,制冷劑回收成本為4萬元/噸—10萬元/噸,明顯高于新制冷劑的生產成本。制冷劑回收企業很難實現自主盈利,導致無法通過市場方式構建制冷劑回收產業鏈條。此外,盡管行業重點管控了設備制造和回收設備處置兩個環節,但中間環節缺乏降低泄漏的有效管控措施。制冷劑管理呈現多頭分段管理,部分環節甚至抑制了制冷劑的有效回收,再加上部分消費者將制冷空調設備直接出售給廢品回收個人,廢品回收人員現場拆解導致制冷劑全部排放。實現制冷劑泄漏的有效管控,需要結合政策與經濟建立可作用于所有重要泄漏節點的制度體系。
對此,唐俊杰提出三點建議,一是建立可交易制冷劑回收憑證制度,實現基于回收憑證的制冷劑生產和使用配額制度,制冷劑回收公司負責制冷劑的回收、再生及不可回收部分的無害化處理,政府環保部門負責核實回收制冷劑來源和監管實際處置制冷劑量,據此發放等量制冷劑回收憑證,建立制冷劑回收憑證的交易平臺,通過市場機制動態調配制冷劑回收行業規模和利潤,使得回收憑證價格總體維持在合理水平。二是加大制冷劑回收相關財政和政策支持,通過科技項目設立和財政補貼推動制冷劑回收及處置技術的快速發展,建立較為成熟的制冷劑回收處置技術體系,催生一批具有一定規模且技術先進的制冷劑回收處置企業。三是加速制冷設備安裝及維修的國家強制標準建設,大幅降低運行及維修排放,加強制冷劑回收立法,避免回收過程中的隨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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