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發布了關于《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23年版)》的通知。
通知顯示,供暖供冷材料禁用設備有:能效標識為3級的低環溫空氣源熱泵機組、能效標識2級及以下,氮氧化物排放未達到GB25034的5級要求的燃氣采暖用壁掛爐,禁用范圍為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禁用原因為能效低、浪費能源。此外,鋼制翅片管對流散熱器;圓翼型、長翼型、813型灰鑄鐵散熱器;無安全接地的低溫輻電熱膜也將被禁用。
2023年版目錄首次列入的建筑材料及設備禁用范圍擴展至工業建筑工程所對應的建筑材料及設備,自2024年3月1日起停止在北京市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中設計,自2024年7月1日起禁止在北京市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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